我常用这个问题作为新想法的试金石“喜欢有之,还是喜欢用之?”最先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我的说法是:“Enjoy doing something or enjoy being able to do something”。
你喜欢在手机上看电视吗?
多普达手机可以让我们在上面用GPRS和Windows Media Play看电视,“好棒呀!”“好酷呀!”大家欢呼。我的问题是,虽然我非常高兴能在手机上面看电视,觉得是技术的进步,但是,你真的喜欢在手机上面看电视吗?看着小小的屏幕,不连续的图像,还付着奇贵的GPRS费用,你真的喜欢用手机看电视吗?这就是典型的喜欢有这个功能(Enjoy being able to watch TV on mobile phone),而不喜欢用这个功能(Enjoy watching TV on mobile phone)。刨根问底,真正喜欢的还是这个可以看电视的这个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