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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8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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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破获中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依法查处了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计算机病毒防御软件研制过程中违规操作,致使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严重危害网络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据悉,此案在全国尚属首例。
2005年7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网监处)接北京多家防病毒公司报案,称本公司互联网上病毒监测预警平台显示,2005年1月以来,计算机病毒一直呈上升趋势,尤其5、6月份达到高峰,传播范围有扩大的趋势。接报后,网监处立即开展调查工作。7月5日,在对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开发研制生产互联网安全软件产品,但未依法在公安机关备案,且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在其与互联网相连的局域网内测试病毒。民警当即指出该公司存在的违规问题,要求立即停止违规操作,采取措施整改。但在随后的两次复查中,发现该公司依然没有采取任何整改措施。鉴于此情况,网监处决定立案调查。
经对该公司副总经理、技术和测试等5名相关人员讯问,并开展大量外围调查工作,查明:该公司自2005年1月成立以来,为研制生产防御病毒软件,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从国家明令屏蔽的、危险度极高的国外病毒网站直接下载大量计算机病毒,并在未采取物理隔绝等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在与互联网连接的局域网内进行测试、运行,将病毒传播到互联网上,对计算机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造成某证券公司和某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几十万元,并对北京某电信公司的正常业务活动造成严重干扰和巨大经济损失。
根据案情,网监处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议工商、电信等部门对该公司的经营许可资格进行重新审查,并对该公司进一步调查。8月30日,公安机关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将涉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该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事拘留。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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