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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to不是开放的,而IE的trident和ff的gecko都是开放的,大家应该都知道。所以不存在什么授权侵权问题的。以前ms不是还邀请遨游去拉斯维加斯电子展么。毕竟trident核心的浏览器可以压缩MS的竞争对手。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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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ie的内核,算不上什么侵权吧。因为只是建立在ie基础上的一个应用软件,而并不是将ie的一部分或全部拿来了修改成了一个和ie能并列的软件(即tw和ie不存在竞争关系)。就象在windows下做了一个软件一样,只是以windows为前提做的一个软件,而不是将windows的一部分或全部拿来了修改成了一个操作系统。

而这款浏览器则不同,它的地位也是一种ie外壳的浏览器,即用了tw的部分或全部东西修改成了一个和tw并列的浏览器,而不是tw上的插件之类的东西——建立在tw上的插件和以ie为基础的tw本身比,才是tw和ie比,这不是同一层次的,若谁专门为tw做了一个什么插件,绝对不会有人存在什么异议的。

[ 本帖最后由 化外愚民 于 2007-2-23 16:24 编辑 ]
不作世俗物,何来高雅处。
风花雪月行,柴米油盐住。
本是无峥嵘,难得守平素。
但凭笔一支,诗记人生路。
输入法爱好者群:1557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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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协商过,达成过某种协议,要不别人会有那样的说明?并且关于版权声明得很清楚。
看了论坛的争论一直糊里糊涂的。开发组难道不知道吗?
最好管理员明确的说明一下是否有合作协议,澄清一下就不会有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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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如何找到这个东东的?
混神日志(韩磊BLOG)
http://www.hanl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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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assony 于 2007-2-23 00:33 发表

http://www.ioage.com/cnnew/license.htm




哦!Sorry!看到了,我昨晚一下子没找到!



这使我想到三、四年前Eolas和微软的那场峰回路转的官司:为了一个内嵌于网页中的小程序,官司从芝加哥法庭一直打到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美国专利和商标局。




不过,好像微软的IE也有一个版权声明的。如果TheWorld经过微软授权而开发TheWorld浏览器,最网未经授权而开发最网专用浏览器,那向它索赔一下也好,顺便可以向我们TheWorld拥趸发发新年红包嘛!




唉!这么深奥的东西,表面上这是“道德上应该谴责,法律上无法深究”的东西,但细细想一下,题目也太大了,我就此打住了!



反正我现在还用TheWorld浏览器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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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认真想想再说,去无踪后的和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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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官方链接~~

2. 限制:未经软件发布者许可,您不得对本软件进行逆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您可以以任意方式分发数量不限的本软件的完整拷贝,但前提是:
①您必须提供完整的本软件版本;
②您不能因此而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③您不能够在商业性宣传活动、产品中附加本软件,除非您已获得著作权人的书面许可。

[ 本帖最后由 WeeVee 于 2007-2-23 01: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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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去无踪 于 2007-2-23 00:21 发表
我特意浏览过“凤凰工作室”网页,查不到“TheWorld浏览器”版权所有问题的声明字眼,所以,按照“非禁即可”的道理,将TheWorld浏览器作再优化处理不存在侵权吧!?

http://www.ioage.com/cnnew/license.htm
PASSONY的Blog
原创:PASSONY'series: >>>> 已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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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意浏览过“凤凰工作室”网页,查不到“TheWorld浏览器”版权所有问题的声明字眼,所以,按照“非禁即可”的道理,将TheWorld浏览器作再优化处理不存在侵权吧!?
等我认真想想再说,去无踪后的和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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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廉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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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那斯·。强烈鄙视之。就算是优化而来,好像TW也没允许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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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也没换,TheWorld能穿的衣服,最网也能穿!

它只不过是将“TheWorld”换成“世界之窗”,即英文换成了中文而已!


有意思!


看一看它的网站,2006年12月建立起来的,界面非常简陋,说明是匆匆忙忙建立的,实行“拿来主义”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这真的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呀!
等我认真想想再说,去无踪后的和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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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愿意来修改tw说明tw的名气是很大的,但是“最网”也有点太无能了,拿别人的东西换个“衣服”就当自己的,嗨!没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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