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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关于替换原程序中图片的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elion    时间: 2007-4-6 20:07     标题: 关于替换原程序中图片的看法

对于通过修改原程序中的图片,我觉得不认同。
这是对原作者的不遵重,既然可以以皮肤的形式来达到美化的效果,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在这里的大家都是TW的爱好者,所以每个人都会想让自己的TW更漂亮,看着更舒服。
所以才会有这皮肤区的吧。
在制作皮肤的时候有什么问题,尽管提,这里有的是热心人。
希望大家有什么新作,拿出来一起分享,一起进步哈~
当然,目前皮肤还没最终定型,甚至图片有增减。
等定型之后,开发组一定会再出一个示范皮肤的~
最后,先把修改版的程序删去了。望理解。



借楼主贵地:

删除附件也请各位理解:
世界之窗论坛不允许发布非官方的TW程序
理由是:tw论坛是官方的代表,个人用户发布修改版程序会被其他用户误以为官方发布的版本。个别人会利用这点,恶意地对程序修改,使之携带病毒木马之类。因此为了杜绝这种事情发生,让大家放心使用从tw主页及论坛下载的版本,采取以上措施。

关于这种修改程序发布:
不能发布在‘世界之窗浏览器’之下的版块,可以发布在“精品软件交流区”“天南海北”等版块,以链接方式提供下载,不能作为附件。

[ 本帖最后由 无边无际 于 2007-4-9 12:58 编辑 ]
作者: 寄托天下    时间: 2007-4-6 20:15

支持斑斑的决定,特别是涉及原创作品的修改首先要尊重他人,一定要得到作者的授权方可。
作者: jazy    时间: 2007-4-6 21:21

支持,顶一个
作者: 废墟一角    时间: 2007-4-6 21:25

支持~~~~~好久没来这版了~~~
作者: duckZCX    时间: 2007-4-6 21:34

原帖由 elion 于 2007-4-6 20:07 发表
对于通过修改原程序中的图片,我觉得不认同。
这是对原作者的不遵重,既然可以以皮肤的形式来达到美化的效果,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在这里的大家都是TW的爱好者,所以每个人都会想让自己的TW更漂亮,看着更舒服 ...

顶你的心肝脾肺肾
作者: 凉开水    时间: 2007-4-6 21:37

吼吼,收到类,

版版 xuhao577 说用Restorator替换theworld.exe中的对应图片

我以为一定要替换原程序呢

现在我弄了个大杂烩版皮服,就是小工具栏的图标小了点,最好能再大点点

图片附件: 未命名.JPG (2007-4-6 21:37, 25.01 KB) / 下载次数 2034
http://bbs.theworld.cn/attachment.php?aid=20721&k=bc06c7b842aedbfeacc767e31a4875c1&t=1715956436&sid=8HGVkL


作者: elion    时间: 2007-4-6 21:42     标题: 回复 #6 凉开水 的帖子

改得真有性格。。。
作者: duckZCX    时间: 2007-4-6 21:44

原帖由 elion 于 2007-4-6 21:42 发表
改得真有性格。。。

有个性就是没共性
作者: 凉开水    时间: 2007-4-6 21:49

自己喜欢就好 ,我推举TW给别人时都带好多这里下载的各类皮服
作者: wyymcy    时间: 2007-4-6 21:57

爱删删吧,自己用。
作者: lighthere    时间: 2007-4-6 22:16

斑斑不是说我的吧?惭愧了
作者: viewer    时间: 2007-4-6 22:26

现在主要用默认的了
作者: elion    时间: 2007-4-7 12:09     标题: 回复 #11 lighthere 的帖子

当然没有针对任何人。
以皮肤形式出现的任何外观都是允许的。(反动的除外 )!
作者: lighthere    时间: 2007-4-7 12:18

呵呵,支持,改的我留着自己用
作者: gelen    时间: 2007-4-7 12:43

支持,做成皮肤的形式最好,修改原程序毕竟不是很妥当
作者: yangxin    时间: 2007-4-8 20:09

不过个人认为开发组应该把tw默认界面好好改改,一个好的软件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他的界面,tw太素了
作者: 废墟一角    时间: 2007-4-8 21:13

素....也是一种美
作者: elion    时间: 2007-4-8 21:25     标题: 回复 #16 yangxin 的帖子

其实并不素。只是颜色相对不鲜艳而已。
作者: xwluo26    时间: 2007-4-8 21:45

支持楼主!!
作者: purlin    时间: 2007-4-8 22:59




最近两天忙。跟不上论坛的步伐了。。
作者: constantine    时间: 2007-5-7 19:53

对啊..这种改动的方法,自己用用就行了...

不要发布上来.  Patch什么的不要发.
作者: remyxo    时间: 2007-5-8 12: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elion    时间: 2007-5-8 14:46     标题: 回复 #22 remyxo 的帖子

这个不太适合吧。由插件来实现应该更适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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