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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我前面的帖子的总结 [打印本页]

作者: anjxue    时间: 2006-12-26 11:02     标题: 关于我前面的帖子的总结

开个新帖,不好意思
是这样:因为在论坛中我常见caten版主说:“好的,我已经反馈上去了”、“这个××,就不反馈了”
造成我的错觉:管理员是从caten那里获得用户的信息的
所以发了前面的帖子
但我跟管理员联系了,管理员表示帖子他们都会认真去看,所以我的这个推测就是错误的,我在这里为我推测的错误表示道歉

但我依然坚持我的部分观点,比如版主是代表论坛的形象的,这些观点是没有官方说法的,我不限制别人的想法,请大家也不要再跟我讨论这个问题(比如A版就持相反态度),如果大家想讨论,我可以去知名论坛发个投票贴。
再次表示我的歉意
作者: 无边无际    时间: 2006-12-26 13:25

没有什么,误会是生活中常有的事,解释清楚了、明白了也就微乎其微了。
caten这样做,只是把明显的bug等汇集便于开发者快速得到信息。其他的建议类的,开发组也会关注的。事情总是一件件地做,不是一下子就能做好的。

形象之类观点讨论,可以在“天南海北”论述。大家都可以各持己见,论坛本来就是讨论的地方。
只要不进行人身攻击,不违反论坛规则。没有人会因为持不同观点而定论谁是谁非。
观点不同而已,还牵涉不到人格上的大是大非吧!
作者: wany    时间: 2006-12-26 20:26

原帖由 无边无际 于 2006-12-26 13:25 发表
没有什么,误会是生活中常有的事,解释清楚了、明白了也就微乎其微了。
caten这样做,只是把明显的bug等汇集便于开发者快速得到信息。其他的建议类的,开发组也会关注的。事情总是一件件地做,不是一下子就能做 ...

支持,楼主态度很好啊
作者: 三月飞絮    时间: 2006-12-26 22:48

同意楼上:楼主的态度非常好,希望楼主说的不是反话。
作者: kiss-win    时间: 2006-12-28 19: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靖哥哥    时间: 2006-12-28 22:38     标题: 回复 #5 kiss-win 的帖子

打下小pp就可以啦,要抢在孟孟前面下手
作者: WeeVee    时间: 2006-12-28 23:58

原帖由 ctu 于 2006-12-13 22:07 发表

一只抽烟的猫

作者: 靖哥哥    时间: 2006-12-29 14:37

抽烟的猫 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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