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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复制安装700余份盗版XP系统获刑一年 [打印本页]

作者: 期待世界之窗三    时间: 2012-5-13 10:19     标题: 男子复制安装700余份盗版XP系统获刑一年

 昨天上午,全国首例涉及给网吧大量安装盗版微软(微博)软件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法院查明:2006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高海平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微软公司许可,为徐州市新河、联谊、滨鹏,邳州市秀云、奔胜、天歌等数十家网吧复制安装windowsXP操作系统共计700余份。

  法院当庭对此案作出宣判:被告人高海平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在法庭上,此前从事计算机维修维护工作的被告人高海平,两次向微软公司鞠躬表示歉意。

  据悉,2011年5月11日,因涉嫌侵犯著作权,高海平被徐州云龙警方刑拘,6月16日被徐州云龙检察院批捕。

  现代快报记者 邢志刚 通讯员 李荣信
作者: 祢弥    时间: 2012-5-13 10:30

还好,已经没用xp了
作者: 审美疲劳    时间: 2012-5-13 13:17

表示在公司才用XP
作者: xvlzw    时间: 2012-5-13 15:08

个人用应该木有问题的吧,微软指望着那些个大公司赚钱呢。
作者: 胭脂粉黛    时间: 2012-5-1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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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626863454    时间: 2012-5-13 17:02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三
作者: yuexiaaoxiang    时间: 2012-5-13 17:03

啊  啊   啊球
作者: 期待世界之窗三    时间: 2012-5-13 18:38

啊啊啊啊啊啊江猪呢!颤抖吧!
作者: 焉随    时间: 2012-5-13 18:46

江猪今天没在,泡妞去了~~
作者: 期待世界之窗三    时间: 2012-5-13 18:53

竟有此事
作者: 焉随    时间: 2012-5-13 18:54

你没发现这个时间段他竟然不在!!~~肯定有奸情~~
作者: yuexiaaoxiang    时间: 2012-5-13 19:12

江猪?泡妞?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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