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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改进建议] 希望TW3的标签不要模仿chrome [打印本页]

作者: vanioage    时间: 2009-10-22 13:56     标题: 希望TW3的标签不要模仿chrome

说难听点,首先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山寨,而且细细研究会发现山寨的不到位。
梯形标签之间的空间,chrome是可以直接点中标题栏的,TW3就不行,你点得再准也只能点中标签而不是标题栏,既然如此还不如把标签做成矩形,至少我会觉得顺眼些。
此外TW3的界面质感始终让人觉得有些别扭,和chrome的感觉又说不出的差异。
再者就是系统给的几个默认界面配色,几个配色条无极拖动让对配色没概念的人有点手足无措,而且恐怕大多数人配不出自己觉得顺眼的颜色。等皮肤正式推上官网,还是把这项配色功能取消了吧,鸡肋。
作者: pengbangbo    时间: 2009-10-22 14:09

配色确实很难选择适合的。
作者: zangmaly    时间: 2009-10-22 14:12

自己不用的功能不去理它就好了,总有需要的人,大可不必发帖让删掉,关于TW3皮肤风格的问题这个在TW3刚发布的时候整版都充斥的这个话题,现在已经过去很久了,还有人提出来,请允许我
作者: WeeVee    时间: 2009-10-22 14:17

配色難的是不能輸入數值,手動拖拉很難精確,也不能保存配色
作者: cs703    时间: 2009-10-22 14:23

TW3不是chrome,你不可能奢望他能和chrome完全一致,梯形标签空位点中标题栏作用很大吗?标签矩形明明就是皮肤问题,你不喜欢完全用老风格,而且早有矩形标签的皮肤,3.0皮肤大赛那么多作品,你都懒得去翻翻看,倒在这里发牢骚。
给你看个:[attach]83868[/attach]


比较反感人说什么TW的chrome皮山寨,TW3又没有抛弃老风格皮,不喜欢你完全可以不用chrome皮!chrome优秀的皮肤结构TW3能够支持就是值得称道的。时代在发展,外国人的西装中国人就不能穿了?穿了就山寨了?

除了直接选取配色,另外给你提供3个拖动配色条你还嫌多了?嫌多不用好了,为什么要为了你取消掉?严格说3个配色条配合配出的颜色基本涵盖所有色域了,你还配不出顺眼的真让人诧异。

这种帖子完全是没有价值的牢骚,而不是好的建议。
作者: vanioage    时间: 2009-10-22 14:28

3# zangmaly

那么多人提,开发组就是铁了心不改,也请允许我
我是一直不用这个仿chrome布局,今天忍不住又用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弃了。既然要做一款人性化的浏览器,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应该精益求精
作者: zangmaly    时间: 2009-10-22 14:31

开发组没逼您用GC风格皮肤吧?默认也是传统风格的皮肤,还是那句话,自己不用的东西大可不必发牢骚贴让开发组也同意自己的观点而切掉,TW不是您一个人的浏览器,希望能理解,谢谢
作者: 392498898    时间: 2009-10-22 14:33

你不喜欢不代表别人不喜欢。。
我又喜欢世界之窗又喜欢chrome皮肤。而3.0很好的满足了我。
好比榴莲,有的人就喜欢吃,有的人看见不舒服。
我讨厌这样的帖子,这样把自己一点点自私想法强加在别人自己的思想上。。爱用不用。自己换个皮肤就是了!
作者: vanioage    时间: 2009-10-22 14:39

有问题提出建议,仅供开发组参考。再丑的明星也会有自己的粉丝
作者: netac    时间: 2009-10-27 22:22

水晶Chrome皮肤的作用已经达到了。目前没有修改的必要。
另外关于配色,通常调色第一个横条就能调出好的颜色了。还是很容易的。不会调节的话,可以点击右边的色块快速选择别的颜色。
作者: 太空蛋糕    时间: 2009-10-28 08:30

我一直都是用chrome及其衍生的皮肤系列
觉得很好看 又简洁
默认的不喜欢。。。。
作者: youth9999    时间: 2009-10-28 08:41

俺就一直用这个chrome风格的皮,感觉还不错,可视空间大了不少呢~~
作者: 某小7    时间: 2009-10-28 08:43

我也喜欢chrome样式的皮,现在反而不喜欢默认的,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不喜欢不要用就是了,如果真听你的把chrome皮删掉了,那喜欢的人又该怎么办?总不能只想着自己吧!
作者: babyfish79    时间: 2009-10-28 09:08

我就喜欢这个皮肤,楼主不喜欢你不用就是,少JJWW
作者: richzz    时间: 2009-10-28 09:17

LZ不喜欢可以换个皮肤嘛,为何要强加于人?!

我不喜欢chrome,但是很喜欢披着chrome皮的TW3
作者: jiashie    时间: 2009-10-28 09:35

按LZ的逻辑,
我不喜欢那女的,我要把她杀了
作者: tinham    时间: 2009-10-28 13:54

楼主那叫强盗逻辑,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做法会吃不少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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