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窗内置去广告功能,这是我喜欢它的理由,但,这也是它的命门所在
本帖最后由 独立调查员 于 2018-12-12 02:45 编辑
世界之窗是内置去广告功能的,这是我喜欢它的最大理由,但是,这也是它的命门所在!
如果被"有心人"扼住命门,瞬间便会命悬一线!!!
大家看看这个吧,不要像无头苍蝇一样咒骂360了,那样会显得很无知的!!
北京市 石景山 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京0107民初1033号
原告:湖南快乐阳光互动**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东金鹰大厦附楼1208室。
法定代表人:丁诚,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唐勇,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艾华,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世界星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井路17号2号楼2层201室。法定代表人:周鸿祎,执行董事。
原告湖南快乐阳光互动**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快乐阳光公司)诉被告北京世界星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界新辉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0日立案。
原告湖南快乐阳光公司诉称,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在“世界之窗浏览器”中通过技术手段屏蔽原告网站片头广告、暂停广告及会员去广告功能按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共计1100000元。事实与理由:原告系“芒果TV”网站(www.mgtv.com)的合法经营人,依法享有对该网站的经营收益权。“世界之窗浏览器”软件系由被告所开发经营,该软件产品影响了极大。经过公证证实,“世界之窗浏览器”设置有广告过滤功能,用户使用该功能后可以有效屏蔽原告网站影*片播放时的片头广告及暂停广告。被告的行为使得原告不能就网站影*片的片头及暂停广告获得直接*收益,使原告遭受极大损失,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