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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ǐ.打勾勾"<43012408@qq.com>;
发送时间: 2009年4月1日(星期三) 下午2:09
收件人: "www.378677889"<[email=www.378677889@qq.com]www.378677889@qq.com[/email]>;

主题: 转发: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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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我是八零后"<12982460@groupmail.qq.com>;
发送时间: 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 晚上7:38
收件人: "我是八零后"<43012408@qq.com>;

主题: 人啊


  在 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 晚上7:38 说:
尊严 穆田军
看完一定要转啊..
http://upload.ppstream.com/UploadFile/2008-2/2008020712551323602775728.jpg

一名收破烂的老人不小心划破了一年轻女子的牛仔裤,因拿不出对方要求的50元赔偿,老人下跪十次。   

  老人手裏只有8元零4毛.   

  当记者赶到德外大街高等教育出版社门口发现,一个穿灰色羽绒服的中年妇女正在推搡一名衣著破烂的老人,嘴裏喊著:“赶紧赔钱!”周围上百名路人围观。   

 旁边站著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子,蓝色牛仔裤腿处被划开了一条两三厘米长的口子。被推搡的老人噙著泪水不停地恳求著,手裏捏著一叠毛票,总共8元零4分。   

 “不就破一个小口子吗,至於这样为难人家嘛。”看著下跪的老人,旁观路人纷纷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面对路人的指责,中年妇女毫不在意,坚决要让老人赔钱。   

 面对“巨额”赔偿老人下跪.   

 据了解,当时这对母女走到高等教育出版社附近的路口处,刚好老人骑三轮车拐弯,车上的铁丝将年轻女子的裤子剐了一个小口。女子的母亲要求老人赔她50元。   


无奈之下,老人“扑通”一声跪下,不想对方丝毫没有反应,老人连续下跪十次。   

  这一下把围观的群众惹怒了,在附近大厦当保安的武先生愤怒地说:“对待这样一个年迈的老人,她们真是欺人太甚。”说完,他将口袋裏的23元钱塞在老人手裏。   

  记者试图采访这对母女时,该中年女子说:“甭理她。”   

  路人为老人凑钱赔偿.   

  在老人恳求和解未果的情况下,中年妇女最终拨通110报警。5点50分左右,德外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解,但该中年妇女认为赔偿的钱不够,拒绝和解。这时,围观群众自发掏出钱来,一元、两元、十元……最后凑够了50元。   

  老人再次向围观群众下跪,并不断地说:“谢谢,谢谢。”中年女子拿到钱后,拉著女儿一声不吭离开了   

  当时围观的群众纷纷表示赔偿50元的结果对老人不公平。民警也表示无奈,称这是民事纠纷,他们只能充当调解人的角色   
http://upload.ppstream.com/UploadFile/2008-2/2008020712554723602774638.jpg         

同样是人,为什么要践踏他人的尊严呢?!      

[size=+0]赶紧的,看了的都给我转了!什么论坛博客的!全给转了,我就不信了,这舆论还不把她们给治了![size=+0]让更多的人关注这事儿!
[size=+0]谢谢了啊!

[size=+0](从群里转来的,如果有人性就转吧。。。)我也转 http://imgcache.qq.com/ac/b.gif









唉,人啊。。。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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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搭界的两张照片,证据不足。

根据我的江湖阅历,直接无视,免得给别人当枪使~~~
论坛上我只佩服一种人,就是冒着吵架的风险回答那些不是问题的问题的人。
笑古笑今,笑东笑西,笑南笑北,笑来笑去,笑自己原无知无识
观事观物,观天观地,观日观月,观前观后,观他人总有高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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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楼上的,这样的事很难说是真是假。
不作世俗物,何来高雅处。
风花雪月行,柴米油盐住。
本是无峥嵘,难得守平素。
但凭笔一支,诗记人生路。
输入法爱好者群:1557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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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赞同
谈纷华而厌者,或见纷华而喜;语淡泊而欣者,或处淡泊而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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