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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版本请加入"撤消关闭刚才浏览的网页"功能吧

在1.3里面用惯了,现在2.0里面还没有加上,还真有些不习惯呢

[ 本帖最后由 bruslee 于 2006-9-16 22:05 编辑 ]

对,这个功能很适用, 但正式版肯定会加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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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l+e就是,只不过目前没有按钮
遇到崩溃假死或者感觉速度慢或者其他问题的朋友可以先试试使用TW3
TheWorld we explore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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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talisker 于 2006-9-17 15:32 发表
ctrl+e就是,只不过目前没有按钮

OK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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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talisker 于 2006-9-17 15:32 发表
ctrl+e就是,只不过目前没有按钮


要是能加一个按钮可以选择一下就好了!!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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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撤销很实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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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右击任何一个标签 ,就是恢复刚刚关闭的标签的 选项了,其实还是ctr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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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自定义手势功能 也要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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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按钮方便,Ctrl+e不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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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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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用鼠标啊,文件-恢复上次关闭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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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期待按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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