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BZ您感**彩浓了些,其实后面的话都是多余的,只要第一个回复就够了

TOP

恩,恩,楼主,我也保留了全部的TW3的版本哈,包括CTP,内部测试版以及正式版哈~
liuyis[AT]live.com

TOP

小絮版主是很负责的一个版主~

TOP

直接删帖封ID

TOP

当初我同情楼主id被人盗去乱发广告(此理由不知是否借口),不顾各位版主的反对私自解除了楼主的禁言,现在看来是我错了。
呵呵,楼主可能不满我将此帖从tw2.0讨论区移动到站务区影响了人气吧,还不断地发“续”贴。 ...
小絮 发表于 2009-5-22 13:35 http://bbs.ioage.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且不说事情的对错,我觉得,作为一个管理者而言,应该本着对于批评建议有一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来面对,而不是加入太多私人的情绪和无端的猜测,并且在语气之中极尽嘲讽之意。另外,“可能”不等于“事实”,如果这件事情通过调查确实证明是盗用或者不是盗用或者是不是广告,那么做出相应的处罚或者决定没有二话,如果只是凭“感觉”办事情的话,这恐怕就不妥了。至于对于管理者本身“工作忙,可以理解”,那么是不是应该对于没有调查事实真相清楚之前的另外一位当事人也应该抱有相同的“理解的态度”呢?还是由于是管理者,在地位上的不同,在处罚或者话语权上有着绝对的优势就可以这样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情?

这里我只是针对斑竹本人的态度以及处理事情的方式作出评论,至于事情本身的真实性,一查即知,根本无须长篇累牍的假设猜测,至于斑竹本身将此贴移动到3.x区,希望借众TW粉的口水淹死楼主,这种涉嫌利用私欲报复的行为本身就应该违反了版规了吧?(虽然这版没有正式版规,但是至少介绍里面这样写道“版块介绍: 3.0测试版使用过程中的Bug反馈”)。建议这位超级斑竹可以像靖哥哥多多学习
为纪念在地震中死难的同胞,从19日至21日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进食,以示悼念

TOP

楼上的意见很诚恳,可能是不知道整件事的经过才会这么说吧。
我一向都以宽松的态度管理论坛,所以之前楼主因发布大量广告被版主禁言后,我看见他到站务区哭诉是由于id被盗导致的,我也没理会是否真实直接给他解除了禁言。由于有“前科”(用引号表示意思相近而已)因此对他发布的帖子审核会更加严厉,再次发现可疑的广告帖子后直接采取禁言处理,但还是发送了站内短信通知原因。楼主发短信给我辩解,语气极为挑衅
  1. 我晕。这也是广告帖吗?只能说是和浏览器无关。老子在网络上混了十年第一次听说是广告贴。你还是回学校去问问你老师。老师说没有教你。我教你。
复制代码
,在我没上线回复短信的时候,又发出此帖将原本很小的事情提升到人品问题上来。
这个帖子本来是发在tw交流区的,被我移到站务区后又发帖“申诉”,
  1. 让兄弟们评理才发到TW交流区
复制代码
于是我再次将此帖移回交流区一周,让众人“评理”以满足楼主,免得他喋喋不休地纠缠此事。
如果楼主觉得此帖“人气”够了也发泄完了,我再移回站务区去吧。

TOP

这个帖子是我从交流区移到站务区的,今天再从站务区暂时移出到交流区时也已经跟其它管理员说了:当初是我任性地私自解除对楼主的禁言,这次就允许我再任性一次将这个帖子移回交流区满足楼主吧。

TOP

我觉得小絮版主不怎么任性

TOP

为了安定,就少发与 TW  无关的帖子吧,毕竟这里是TW 的讨论区,你冷怪谁涅?
不怪党、不怪人民,只怪自己不争气吧。。。。。

TOP

支持小絮,,如果要灌水的话,去水区好了,,在技术区发与tw无关的内容,怎么说都是不应该的,如果每个人都发一个这样的帖子,,二十万会员,,后果会是怎么样呢?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TOP

1. 不管什么理由被禁言,可以通过其它交流方式要求解禁,如果确实操作失误,我们管理组会解禁并致以歉意.
2. 无论何种交流方式,言辞相互尊重是TW论坛基本规则,如果我们管理者违反或者用户认为违反了这个规则,可以摆出来,管理者也没有特权可以违反.
3.  我们一直希望操作毫无失误,但对于一些擦边帖子,各个版主的看法也还是会存在偏差,因此如果发生处理不当之处,只能等用户自己来辩解和道清. 但这些都不该牵涉的发帖者和管理者的人品上.

论坛是交流的地方,只对事不对人,TW论坛不允许任何涉及人性攻击的言辞,无论是TW迷还是管理员.

TOP

返回列表